《上海市浦东新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施

作者:kaiyun.con    来源:kaiyun.con在线注册    发布时间: 2024-04-24 19:35:26    浏览量:16 次

  为用好用足中央赋予浦东新区的立法权,2022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固态废料资源化再利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明确“市生态环境部门能够准确的通过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结合区域污染物减排和固态废料资源化再利用等真实的情况,制定浦东新区排污许可管理名录,在浦东新区先行先试”。

  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结合新区产业特点和实际管理需求,组织制订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浦东名录》,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浦东名录》积极践行引领区示范带头和辐射带动作用,紧扣污染减排和固废资源化再利用立法精神,助推新区固定污染源管理更加精细化,将进一步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落实《若干规定》要求,结合浦东新区污染物减排和固态废料资源化再利用等真实的情况,将部分固态废料产生量较大、有资源化再利用潜力的行业补充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和环境要素全覆盖,强化“一证式”管理基础。

  深化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机衔接,考虑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与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衔接,实现排污许可名录与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分类管理标准相对统一,便于环保管理工作整体推进,实现精准治污,更好地发挥排污许可的环境污染治理功能。

  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响应企业反映明显问题,优化调整部分行业管理类别,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根据排污单位实际排污情况,对部分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的行业或产污工艺做适当放宽调整,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中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对部分污染物排放量大、对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或产污工艺,提高管理类别,突出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效能。

  《浦东名录》围绕“建立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各项制度有机衔接融合、贯穿固定污染源监管的全过程制度”的构想,遵照“统一管理标准、科学调整分类、强化制度约束”的原则,以“一证式”管理为目标,旨在“全方面覆盖排污单位,分类标准更加合理”。紧扣三个“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管理部门将加强政策指导,建立帮扶工作机制,组织技术专家和业务骨干,做好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及时帮助解决难点重点问题,提供有力技术上的支持保障。

  注:本表中主要调整内容在《浦东名录》上标为红色,在《国家名录》上标为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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