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什么都能当成废品捡走的。6月24日,一女子进到一公司后院将机器的重要部件“捡走”后当废铁卖掉,该女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被应城警方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
6月18日,应城市公安局郎君派出所接到燃气公司员工的报警,称公司一价值8000元的机器部件不见了。民警接警后,敏捷调取了公司后院的监控录像,通过民警的侦办,确认了“捡走”该机器部件人的身份丁某某。
经查,丁某某6月18日从燃气公司侧门处进入该公司后院,看见一纸箱内有机器零部件就想“捡走”,随后丁某某在一废品回收站以“卖废铁”的方式将该机器部件以十几块的价格出售。6月19日,民警在废品站老板的协助下找到了该机器部件并发还给燃气公司。
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隐秘盗取燃气公司机器部件的行为,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